产品中心

PRODUCT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中心

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01 10:06:22

  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1、对2021年—2023年期间行政复议档案约1100卷,约15万页(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归档、录入、移交进馆、提供电子化光盘等,整理质量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并符合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2、对2017—2020年约300卷已电子扫描的案卷进行优化调整,并符合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3、2022—2024年文书档案,约1800卷,4万页,制作全宗卷1套,并符合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1.1服务人员应在保证资料不受损坏的前提下,拆除装订物,按卷内目录顺序排列资料,不前后颠倒,敲页码,填写完整目录与备考表。

  1.2由于需要对相关档案全部进行拆卷扫描,为了保护纸质档案安全,确保在数字化过程中,尤其是重复拆装过程中不会对原始档案造成破坏。要求采用平板+高扫结合的扫描方式,并在扫描过程中,对发硬、变脆、破损的档案,要进行加固保护后再进行数字化。

  1.3打印卷皮,装订档案。要把卷内资料取齐才能装订。从左边装订时,左边、下边要取齐。采用三点一线装盒、盒子背脊注明年份、分类号、目录号及案卷号;入库上架。

  1、档案扫描采用彩色方式。文字资料、图片、图纸及有彩色的证据材料均用彩色扫描,扫描影像保持原档方向。

  2.4 质量: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要进行修补;

  2.5 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数码平台,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并进行并页处理。

  本项目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采购人保密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采购人的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各类清单等传播到服务场地之外,非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和物带入库房,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载体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中标单位须提供项目工期的驻场服务。工作日即时响应服务、周末及节假日 3 小时内服务。

  1、中标单位数据自检合格方可递交采购人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并符合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2、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3、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案卷整理和扫描,档案整理、扫描完成后半年内存入市档案馆。

  3、付款方式:档案存入市档案馆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税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计息)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供评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档案整理工作经历及档案上岗培训证书,且项目组(含项目负责人)成员10人及以上的得10分;项目负责人无上岗培训证书扣1分,项目组不足10人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项目组成员磋商公告前社保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档案上岗培训证书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2、报价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务请各供应商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Copyright © 2012-2018 某某网站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琼ICP备xxxxxxxx号
电 话:400-123-4567 手 机:13800000000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扫一扫关注微信